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达达知道吴清在16岁就跟张远在一起了,达达为自己还是处女更加愤愤不平:“天啊,你怎么找得到这么好的男人,太过分了,我怎么想找个男人就这么难,不行,你一定要帮我介绍男朋友,我要把自己送出去。”吴清知道达达嘴上这样说,但心里一定不会这样想的。达达虽然时常为自己还是处女很懊恼,但决不会随便把自己搭出去。
张远也为达达介绍过男朋友,是一个副市长的公子,叫季明道,也是他们大院的。明道很喜欢达达,达达不是不喜欢明道,只是不喜欢明道这一类型的做男朋友。明道太绅士,太温和。虽然明道也用那种爱恋的迷离的眼光看达达,达达却不来电。达达对吴清说:“这一类型的做朋友最舒服,体贴,绅士。像哥哥的感觉,你会跟你的哥哥谈恋爱吗?”但达达很理直气壮地接受明道的体贴和帮助,却不给明道一点希望。吴清说:“达达你真残忍。”达达说:“我又没有求他,他是自愿的。”达达的想法是怎么样都要找一个自己喜欢的,比自己大3,4岁的,是自己眼中的那种社会精英,门当户对的,以结婚为前提的男朋友。达达不想留在这个城市,所以能找到男朋友的概率为零。
达达在学校的唯一一次出名缘于一堂游泳课。
大家都为准备授课的游泳教练是体育系刚留校的第一校草而奔走相告。因为计算成绩,达达与吴清无奈参加。在宣布注意事项以后,同学们争先恐后,急不可耐的脱掉外衣,以此来向她们的超级偶像表达爱意且希望以此获得偶像的眼球与青睐。只有达达和吴清无动于衷,看着这群花痴,异口同声地说:“脱线!”就走到一边。此偶像看到居然有人这样不被自己的明星光环笼罩,迅速做出反应:“这两个同学怎么回事,还不快脱掉衣服。”就拦在达达的前面。达达说:“为什么要现在脱?现在又不下水。”拉着吴清继续走,此偶像觉得自己的魅力和权威同时受到侵犯,手拽着达达的手臂大声说:“这是在上课,你们还想不想毕业。”达达大力甩开此偶像的手:“你在动手动脚的,我废了你。”同学们看到这种情况,都看了过来,偶像气极,满脸涨红,指着达达和吴清:“你,你,你们,你们就等着重修吧。”吴清气极反笑:“你真以为自己插根鸡毛就是凤凰了。”达达和吴清对望一眼,同时伸出中指:“傻逼!”扬长而去。
这件事情的结果是达达和吴清由于身体原因免修游泳课。而后果就是到饭堂吃饭时,那些看不惯此偶像的男生都给达达和吴清可以插队的权利。
这件事情不久,达达的报复来了。
张远的朋友们都是那种公子哥的范,他们玩得很凶,脑袋却个个灵光。女人和老婆是分得很清楚的。曾经有一个不知道游戏规则的女人找到吴清,约吴清见面,说张远很爱自己,每天都见面,张远还每天都送花给他,叫吴清不要再缠着张远了。吴清说:“恩,我知道了,你回去吧。”在那个女人的愕然下,达达和吴清又是对望一眼,伸出中指:“又一个傻逼。”转身就走。
张远当天晚上就叫那个女人约她所有的好朋友在城中唯一的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会所吃饭,说是认识,认识。当他们准备吃饭时,达达和吴清准时到达他们的包厢,张远一见吴清,马上张开双手抱着吴清说:“老婆,怎么来得这么晚?”吴清翻翻白眼说:“我怕来早了,他们人凑不齐。”那个女人的脸刷的一下,全白了。张远指着那个女人说:“就你这样的傻逼还敢找我老婆。”吴清上来就是两巴掌:“你以为陪我老公睡过一两次都当自己是凤凰了,你不就身上插了一根鸡毛吗?傻逼!”明道他们也过来了,问什么回事,达达说:“没事,就一个傻逼跟吴清说张远是他的老公了,叫吴清走开。”大家全都笑了,张远和吴清的一个发小,哈哈大笑:“啊,有这样的极品,我要看看。”达达看到那个女人的脸一阵红,一阵白,眼泪都留不出来,吴清说:“你慢慢请你同学吃吧,我已经买单了,这地方估计你就只能来这一次了,慢慢玩吧,我们夫妻俩就不陪您了。”张远扛起吴清:“走,去吃饭,我定的包厢在隔壁。”那个女人的朋友和同学看得眼目瞪口呆。至今吴清都不知道那女人的名字。从此以后,再也没有一个人这样出现在吴清的面前。
达达在饭桌上装出一副心情非常不好的样子:“最近真倒霉,老遇上这样的事,一想到学校的那个呕吐对象我就吃不下饭。”吴清抬抬眼:“你又有什么坏主意?”达达可怜惜惜地看着明道说:“我想象今天一样能够看着那只禽兽被打两巴掌,而且要在食堂。”张远问:“为什么要在食堂?”达达速速答到:“因为食堂是传播流言最快的地方。”众人齐声说:“你真毒!”
达达迅速做出了作战计划。在3天后的中午食堂,达达和吴清在距离该偶像一张桌子的距离看到一妖冶男子冲到该同志的前面,用力打了该同志两巴掌,大声哭述:“你为什么要抛弃我!”然后扭扭屁股,嗖的一声,就走掉了。食堂里顿时安静,突然反应过来的达达和吴清轰然大笑,吴清笑得眼泪都出来了:“他们怎么找了这么一个主。”后来据说该偶像销声匿迹了很久。达达是不关心这个的,事情过了就是过了,不必回头看。
在晚上的聚会中,大家都很开心,喝得都有点高了,达达娇滴滴的对明道说:“你对我真好,哥哥。”明道人都酥了,达达继续说:“你是我亲哥哥。”明道头上立即显出三条黑线。张远一口酒喷出来:“我服你了,达达。”明道还是一如既往的对达达好,不计回报。达达知道自己就是小白眼狼,但从不觉得内疚。偶尔达达也会想跟明道就算了,留在这座城市。心里却总是过不了自己那个坎。达达想如果自己真的喜欢明道的话,那所有的问题都不是问题,自己是可以说服自己的父母的,毕竟两人还是门当户对的。
2005年,东京咒术高专一年级迎来一个交流学习的老师,银色卷发,红瞳,戴着眼镜,没什么精神的叼着一根棒棒糖。 一开始三人组对这个银八老师的印象是:普通人、懒、穷。 后来发现他能看到咒灵,又觉得他胆小,废柴,没上进心。 一段时间后。 悟/杰/硝子:好像有点靠谱,但没下限。 再后来。 悟/杰/硝子:出乎意外的可靠和温柔。 知道银八老师部分过去。 杰/硝子:老师好坚强。 悟:有点心疼 银八老师被高官抓走。 杰/硝子:原来老师过去这么勇! 悟:发疯! 银八老师各种变装。 杰/硝子:怪羞耻的,但挺好玩,试试。 悟:身材好好! 银八老师昔日同伴恢复记忆。 杰/硝子:令人感动的重逢。 悟:化身柠檬精,疯狂找存在感,嘴里骂骂咧咧(你这只偷腥猫!) 后来三人商量给银八老师的生日礼物。 杰/硝子:多买点甜食吧。 悟:把喜欢甜食的我送给他吧,我绝对比芭菲好吃。 杰/硝子:??? 多年以后,有人问三人组银八老师对他们的意义。 硝子:他让我意识到世上也有好男人。 杰:我的人生导师。 悟:我命中注定的老婆!有老婆真棒!(被拖下去) (文案写于2024.2.26) 阅读提醒: 1、CP:悟(攻)x银八老师(受)(即银时,战斗力是地球人中普通人中最拔尖的一批,因为灵感强可以看见咒灵。本文会将《银魂》与《3年Z组银八先生》背景融合,银时等主要角色经历发生变化,银时被称作白夜叉时期年龄不变,经历一些变故履历被洗白到银魂高中当老师,大概是原著里遇见登势婆婆前后。这时22岁左右,具体设定、经历看文) 2、平淡,日常,银魂味不浓,介意勿入 3、视角选的不明,因为可能会几个视角来回变...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庄主是妻控》作者:轩少爷的娘潇湘高收藏VIP2014-11-13完结已有602985人读过此书,已有8682人收藏了此书。书籍介绍:【宠文1V1,宅斗,男女主身心干净。】简洁版:穿越成十岁童女,昏睡在美少年怀里,被带回家当妹妹养。千般疼,万般爱,养大了却对着妹妹唤娘子!绝倒!原...
山河浩瀚应有画,我于山河一点墨。...
一个俊朗的前朝皇室后裔,一出生就生逢乱世,国破家亡。幸有舅舅临危从宫中将他带到民间。可在他二十二岁时,视同父亲的舅舅却离奇失踪,舅母也忧陏而终。张锡九在调查父亲的死因时被黑衣人追杀,跌落悬崖。他一朝重生在十七岁,他彻底顿悟了自己今生的使命,他天赋异禀,在家族神灵的佑护下,又集两世的超能,终于找到前世的仇人,还揭开了......
全世界都知道影帝程冕有个白月光。 程冕暗恋了白月光好多年,为了白月光演戏,为了白月光成立娱乐公司…… 全世界也都知道,糊咖陆昭倒追程冕,为了和程冕结婚不惜上赶着当替身。 程冕婚内也很冷漠。 结婚当天便对陆昭说:“程家二楼西侧的房间,你不准进。” 别人都以为陆昭倒贴,爱惨了程冕。 估计连程冕本人都这样想。 只有陆昭知道,他和程冕结婚根本不是为了爱情。 而且他有很严重的心理性脸盲。 睡了两年,他依旧记不清这位影帝长什么样,只能依靠衣服配饰等特征认人。 陆昭一直演得毫无破绽。 有一天出席活动,陆昭摔了一跤,他抬头看到身边人熟悉的腕表和领带,想都没想便抓住男人的手,撒娇般叫了一声:“老公,疼~” 这话说出来,全场都安静了。 陆昭还没弄明白发生了什么。 下一秒,他撞进了一个宽阔冷硬的怀抱。 有力的手臂揽着腰。 熟悉的冷漠嗓音从陆昭头顶降下来,朝着对面的人道:“不好意思,我爱人喝醉了。” 男人把“我爱人”三个字咬的其重。 陆昭低头,看看面前自己抓着的人,又看看身后强硬揽着自己的人—— 看到了同款腕表和领带。 陆昭:“……” #论撞衫引发的惨案# - 一朝翻车,陆昭尴尬不已。 程冕一张脸冻得惨绝人寰。 陆昭思前想后,觉得这替身不当也罢。 于是找上程冕,谈起了离婚。 谁料听到“离婚”两个字,向来冷漠的程冕突然失控,一把扣住他的手腕,将他压在了墙上。 男人的声音偏执又充满占有欲:“你是我的合法伴侣。让我放你走?不可能。” 陆昭:“???” 你白月光呢?不要了吗! - 有一天,陆昭日上三竿爬起来。 他腰疼得要死,心情也烦躁。 陆昭怀着挑事的心情打开了二楼西侧的那间房门。 进入房间后,陆昭整个呆住。 房间里全是他的照片、画像。 高中的,大学的,第一次拍戏,第一次上舞台,所有的杂志、写真…… 每一张照片,右下角都写着两个字——“我的”。 #白月光竟是我自己!# #被偏执影帝盯上了怎么办QAQ# 食用指南: 1、1v1小甜饼,双初恋 2、有些真假少爷元素,受是真少爷 3、娱乐圈只是背景,全靠作者脑补,无原形,请勿提及三次元...
《绯梦》作者:糯米甜糕文案大四那一年,周知韵捡到了一只狼狈的小野狗。雨夜里,少年抱着膝盖,蜷缩在路边,眼神凶狠,戾气横生。仿佛她再靠近一步,他就要冲过来将她撕碎似的。龇牙咧嘴的小野狗。不错。周知韵看得有趣。她提溜着小野狗的尾巴,将他带回了自己家。-三年后,周知韵孑然一身回到了这座城市。阴差阳错,她找到了一份很特别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