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裙摆垂落在地上,随着叶之鱼的动作轻轻摆动,露出了里面白色的衬裙,层次感十足。这套衣服将她纤细的身姿勾勒得恰到好处,既不会显得过于单薄,又能看出少女独有的轻盈体态,与她之前那身脏污的衣服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
叶之鱼怔怔地看着镜中的美人,一时竟有些恍惚。镜中的女子眉眼精致、肌肤白皙、身姿窈窕,浑身透着一股少女的娇憨与灵动,那是她前世从未有过的模样。
前世的自己长相只能算清秀,皮肤也因常年奔波略显粗糙,哪有这般天生的好底子。她不得不承认,叶青田虽可恨,但体内的种子真好。原主这副容貌,可是实实在在的美人胚子,比前世的自己漂亮了不止一星半点。
苗氏站在一旁,对着铜镜里的叶知渝笑着夸赞:“瞧瞧,这才是姑娘家该有的样子,多好看。”
说着,又伸手帮她理了理衣领,眼神里满是欣慰与怜爱,像是在看自己的亲妹妹一般。
苗氏牵着叶知渝的手刚踏进饭厅,饭菜的香气就扑面而来,可厅内的气氛却透着几分冰冷。红木圆桌旁早已坐满了人,碗筷碰撞的声响不断,竟没有一个人抬头看她们一眼,显然根本没打算等当家主母和大小姐。
上首坐着的是叶府老爷叶青田,他穿着藏青色绸缎长衫,正慢条斯理地用筷子夹着一块鸡肉,油光满面的脸上满是自得。
他左手边挨着的是妾室刘氏,一身水粉色衣裙衬得她肤色白皙,正殷勤地给叶青田布菜,眼神却时不时瞟向门口,带着几分不易察觉的轻蔑。
刘氏身旁坐着她的两女一儿:长女叶知锦穿着鹅黄色襦裙,眉眼间带着几分刻意的温婉;次女叶知秀穿青色布裙,低着头只顾扒饭,却时不时偷偷抬眼打量叶知渝;小儿子叶为光则穿着宝蓝色短褂,手里拿着个鸡腿啃得满脸是油,全然没个规矩。
叶知渝站在门口,看着这一家子其乐融融的模样,心里的火气直往上冒:怎么吃饭就这么着急?我是个傻子,他们不放在眼里也就罢了,可苗氏是堂堂当家主母,这群人竟连等她片刻的规矩都没有!
她正想发作,却见苗氏轻轻拉了拉她的衣角,眼神里满是无奈与隐忍,显然对这样的场面早已习以为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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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氏的目光越过众人,落在了饭厅角落——小宝正端着个缺了口的粗瓷碗,坐在小板凳上大口扒着白饭,碗里连半点荤腥都没有。明明是嫡子,却连上桌吃饭的资格都没有,叶知渝看在眼里,心里更添了几分气闷。
就在这时,叶青田终于抬眼看向了叶知渝,当看到她一身水绿色襦裙、发髻整齐的模样时,浑浊的眼睛里闪过一丝光亮,随即默默点了点头。
他早就知道叶知渝生了副好皮囊,皮肤白皙、眉眼精致,正是凭着这副容貌,他才盘算着把她“待价而沽”,找个有钱人家换些彩礼,也好填补家用,所以平日里对她总算没太过苛待。
可刘氏和她的三个孩子就不一样了,看到叶知渝焕然一新的模样,三人眼里瞬间闪过嫉妒的神采。
平心而论,刘氏母女长相也算周正,可跟此刻的叶知渝比起来,总少了几分天然的灵气与精致。叶知锦攥紧了手里的筷子,指甲几乎要嵌进掌心:凭什么一个疯傻子能长这么漂亮?叶知秀也停下了扒饭的动作,眼神里满是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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