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看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2章 第 12 章(第1页)

◎无根的野草◎

金红玫顶着祝老板干女儿的名头,在长安旅社做了前台。陈元罡也从她身上学到了一个道理——无依无靠的人要活下来,就得让自己被利用。

祝老板供她食宿,她又用私下表演的钱买了胭脂水粉和衣服,招招摇摇地往长安旅社前台一站,满街的男人便向蜂蝶一般被盛开的花吸引。以往,并非所有墨尔本的华人都在唐人街。但自从金红玫来了,哪怕是在墨尔本郊区农场做事的华人,每月也要找出一天时间,穿戴齐整,来长安旅社喝口茶。金红玫则提着裙角在男人间穿梭,由男人为她点烟,而她夹着烟大笑,仿佛她就合该生于这花团锦簇之间。

出乎陈元罡的预料,金红玫的语言天赋很好。来了不到三个月,便学会了粤语。闽南话么,也能讲。来的客人说什么口音,她便说什么口音。风情摇曳的女人说着乡音,更让这些顾客流连忘返。

陈元罡有一次与她聊起,她便伸出手指对他回忆:

上海话么,那是逃难过去就耳濡目染,从小讲到大,江浙一带的人都能聊得起。粤语和闽南话,来这边三个月耳濡目染,并不难。至于英语,是有人教过她些简单的,其余的出国后,与人说着说着就学会了,不过语法都是乱讲的。

“最初是谁教你?”陈元罡问。

金红玫那时正为自己染指甲,她吹了口气,神色忽然变得寡淡。

“是个混账东西。”她说。

“金小姐,”陈元罡又问她,“等仗打完了,你会回上海吗?”

金红把染了指甲的手搁在桌上,另一只手往嘴里递烟,示意陈元罡给她点。她吸了口烟,淡声道:“或许会回,也或许不会了,我一时也想不起有什么人值得我回。你要回去么?你不是说,你的亲戚都在灾荒年死绝了么?”

“是的,是都死绝了,”陈元罡茫然点头,“可是……我很想念故乡的土地。”

金红玫笑出声来。

“那等你老了,就让他们用船给你运来几罐台山的土,”她说,“你装在青花瓷瓶子里,瓶子放在家里,把它当成你故乡的土地。”

“那我也叫那个人,帮金小姐运来些故乡的泥土。”陈元罡很恳切。

“也可以,不过哪里是我的故乡呢?”金红玫说,“我是难民,一打仗,就从东北逃去了北平。待了没多久,又从北平逃去了上海,最后被家里人卖进歌舞厅,才来了这里。算了,或许我就是株野草吧,哪里的土地,也能长野草。”

陈元罡觉得她像生于锦绣的花,她却说自己是无根的野草。旅社门外又来了为抗战募捐的华侨团体,金红玫一手夹着烟,一手在晾指甲,让陈元罡把客人塞给她的澳币拿出去,以祝老板的名义。

金红玫与陈元罡说话的样子,和别的男人不同。或许是陈元罡年龄还小,脑海里生不出那些龃龉念头,对她好,也是当做对朋友的好。有一次金红玫说她近来总是半夜饿,陈元罡便每日从家里偷一份炒河粉,趁着夜色送来长安旅社。日子一久,金红玫腰围渐涨,她便私下凶他:“少放些油吧!”

于是陈元罡干脆自己半夜来炒,放少少的油。不过他实在厌恶这道菜的味道,做了半年,进步有限。

热门小说推荐
长命万岁

长命万岁

长命万岁作者:舟不归简介:在昔年那个黄昏。谢宝因从渭城谢氏的宗庙乘墨车去到博陵林氏。因为阿翁将天子视为知己。所以在公主丧命以后,应诺让她为其成昏。但其实数十载来,她从来都没有后悔过。【阅读指南】1、不是爽文。2、男主出场晚。3、时代背景架空两晋。4、男女主有缺点,不是完人。weibo:@行行舟不归············...

江湖遍地是土豪

江湖遍地是土豪

自从穿越来这个江湖,沈千凌最头疼就是三件事。 第一粉丝太多,第二粉丝太多,第三还是粉丝太多。 秦少宇:夫人,山下又来了一堆百姓,说想跟你学降雨。 沈千凌震惊,我什么时候掌握了这种高端技能? 秦少宇:夫人,百姓还说看你在茶楼干呕,叮嘱你务必好好保胎。 沈千凌泪奔,我那天真的只是吃太多。 江湖难道不应该血雨又腥风,你们稍微按照剧情走一下啊! ***** 欢脱掉节操,HE,1V1,爆笑爽文。...

绝代钓鱼王

绝代钓鱼王

命运无常,于繁华盛景中骤起波澜,的故事由此铺展,是一则有关沉沦与奋起、悲怆与憧憬的传奇叙事。孔军,昔日富二代,曾尽享荣华,奢华生活以为常。然大学毕业时,家族企业遭奸佞设局,资金链断,数十亿债务压顶。银行催逼,伙伴反目,供应商围堵,家道中落,辉煌不再。父亲因之溢血离世,母亲受创改嫁,女友绝情而去并变卖赠礼。孔军瞬间跌......

猎户出山

猎户出山

一介山民,山中猎熊猎虎猎豹,下山猎功猎名猎艳;一步入红尘,步步皆擂台,山里道理黑白分明,山外人心难分黑白。何为梦想,顾径苍翠,做梦又何曾想到;何为目标,蓦然回首,早已是万人仰望的目标。...

绝对宠爱

绝对宠爱

因为刚开学时的一次意外,付泽一直以为陆骁很嫌弃他,每次说话都板着个脸,眼神冷酷,似乎对他有很大意见。 面试时,陆骁作为面试官坐在c位,眉眼尽是冰冷,提的问题也是显而易见的刁难。 “你有男朋友吗?” “啊?”付泽懵了一下,没想到他为什么会问这个。 其他人也是奇怪地看着他。 只见陆骁轻咳了一声,面不改色冷静道:“我不希望部门内部搞恋情,影响工作。” 某天晚课过后,付泽在半路上被人拉到了学校小树林。 黑暗中,那人紧紧攥着他手,将他压在树上。 “学长,你这是干什么?”付泽挣扎道,语气算不上好。 陆骁压得更近了,灼热的呼吸喷洒在他耳侧,声音里带着克制: “你和那个人是什么关系?” —— 最开始付泽以为陆骁是霸道冷酷类型,后来相处久了,他才渐渐琢磨出味来,这人除了脸和钱,压根和霸总不沾边。 —— 有一次上课,付泽手臂突然被陆骁戳了戳,他扭头眼神询问怎么了。 窗外的阳光洒到陆骁身上,他眼睛里似乎倒映着光,很认真地盯着付泽问:“你相信光吗?”...

招魂

招魂

—落魄的闺阁小姐X死去的少年将军— 从五陵年少到叛国佞臣,徐鹤雪一生之罪恶罄竹难书。 即便他已服罪身死十五年, 大齐市井之间也仍有人谈论他的旧闻,唾弃他的恶行。 倪素从没想过,徐鹤雪死去的第十五年,她会在茫茫雪野里遇见他。 没有传闻中那般凶神恶煞,更不是身长数丈,青面獠牙。 他身上穿着她方才烧成灰烬的那件玄黑氅衣,提着一盏孤灯,风不动衣,雪不落肩,赤足走到她的面前:“你是谁?” 倪素无数次后悔,如果早知那件衣裳是给徐鹤雪的,她一定不会燃起那盆火。 可是后来, 兄长失踪,宅田被占,倪素跌落尘泥,最为狼狈不堪之时,身边也只有孤魂徐鹤雪相伴。 伴她咬牙从泥泞里站起身,挺直腰,寻兄长,讨公道。 伴她雨雪,冬与春。 倪素心愿得偿,与徐鹤雪分道扬镳的那日,她身披嫁衣将要嫁给一位家世,姿仪,气度都很好的求娶者。 然而当夜, 孤魂徐鹤雪坐在满是霜华的树荫里,看见那个一身红的姑娘抱了满怀的香烛不畏风雪跑来。 “不成亲了?” “要的。” 徐鹤雪绷紧下颌,侧过脸不欲再与她说话。 然而树下的姑娘仰望着他,沾了满鬓雪水:“徐鹤雪,我有很多香烛,我可以养你很久,也不惧人鬼殊途,我们就如此一生,好不好?” —— 寒衣招魂,共我一生。 —— 是救赎文,he。 —— 阅读提示: 1.本文鬼神体系部分来源于佛教传入中原之前的传说,灵感源自屈原的《招魂》。 2.架空,官制仿宋。 3.每个人喜好不同,不喜点叉,不用告知。 4.写文能力有限,谢绝写作指导。...